7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此外,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设立的专门检控科正式成立,发言人指出,行政长官在征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后,从现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3日对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香港自治法案”表示强烈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再次敦促美国国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所谓“香港自治法案”内容及所谓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且并不会阻吓特区政府,只会损害香港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和共同利益。